醫學常識 → 產前檢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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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懷孕周數及預產期是如何計算?
    何謂 “十月懷胎”,在醫學上計算孕周是以4個星期為一個月的,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計算,十個月為40周( 約為280天)。WHO規定懷孕37-42滿周以前為足月妊娠。預產期是根據末次月經的第一天起月份加9(或減3),日數加7而得,如按農歷計算則為月份加9(或減3),日數加15而得。但如果月經週期不是28日一次則應需由醫生根據掃描胎兒大小校正。預產期是分娩的大概時間,並不代表分娩的具體日期。

    產前檢查的時間?
    1. 發現懷孕,最好在12週(3個月)前作第一次檢查
    2. 懷孕12-28週(3-7個月)以內,每4週(1個月)檢查一次
    3. 懷孕28-36週(7-9個月)以內,每2週(半個月)檢查一次
    4. 懷孕36-40週(9個月)以上至生產,每星期檢查一次